本报大冶(湖北)4月7日电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胡晓斌 记者今天从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获悉,制售1.3万件“中国劲酒”等假名牌商标标识的被告人施某,一审被该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法院查明,2014年7月,施某接到个体户王某(另案处理)提出的伪造3000件“中国劲酒”商标外包装箱电话订单后,与熊某(另案处理)联系购买,从中赚取差价。2014年9月,王某又打电话给施某欲购买6000件伪造“中国劲酒”商标外包装箱和4000件伪造“红牛”商标外包装箱。施某再次与熊某联系购买,其间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