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皮革网讯,开小商品店夹杂着卖假冒名牌商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程秋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至2013年间,程秋芬在漳州市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开了一家店,出售包括皮具在内的小商品。其间,为迎合部分人追求名牌的需要,程秋芬购进了一些假冒名牌的小商品销售,有的顾客明知这些商品是假货但仍购买。经查实,程秋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具,销售金额共5万余元。
2014年9月5日,根据举报,公安人员在程秋芬的店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带、钱包,共计价值9万余元。被查获的第二天,程秋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