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鸣秦海波)近日,南漳县政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襄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奖励资金61.5万元。其中,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1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湖北利美纺织公司等6家企业,在省、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各奖励2万元;对获得“襄阳市知名商标”的王尊才榨油厂等29家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各奖励1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商标发展战略,提升南漳品牌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南漳县政府2016年再次调整奖励措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原来每件奖励5万元,调整为每件奖励2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原来每件奖励2万元,调整为每件奖励10万元;对获得“襄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原来每件奖励1万元,调整为每件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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