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蔡明树假冒注册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6/4/26 16:18:41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430
2014年8月起,被告人蔡明树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办庞留村25号以低档酒分装进剑南春、茅台等高档酒酒瓶内并进行销售。2015年1月2日,公安机关在其承租的民房内当场查获大量假酒共计581瓶,其中假剑南春酒29瓶、假西凤六年酒258瓶、假西凤十五年酒18瓶、假西凤国花瓷酒30瓶、假西凤华山论剑酒84瓶、假五粮液酒96瓶、假茅台酒18瓶、假水井坊酒36瓶、假国窖“1573”酒12瓶,上述假酒经生产厂家鉴定均为假冒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20541元。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明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且假冒多种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蔡明树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已查获的假酒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