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河南法院首次适用禁止令

发布时间:2016/5/25 9:41:41 来源:新浪新闻 浏览次数:372

本报郑州5月24日电 记者赵红旗范某因在缓刑期内再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其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同时,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首次适用禁止令,禁止范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印刷业及制造、销售商标标识有关的职业。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范某自2014年7月以来,明知所提供的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手续为假手续,擅自委托张某所承包的郑州骏隆包装有限公司为其印刷标有“好想你”注册商标的包装袋。2014年9月13日,侦查机关在骏隆公司当场查获印有“好想你”注册商标的特级健康情枣包装袋成品36078个、健康情枣内包装袋成品13万个,特级健康情枣外包装半成品12卷,印刷所用的板滚18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证明,上述查扣标识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经查,2011年8月10日,范某曾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案审判长、郑州中院院长于东辉说,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对判处监禁刑的被告人范某依法适用禁止令,彰显国家利用刑罚手段严惩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各类危害民生的犯罪行为的决心。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