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吹向“三农”工作的又一季春风——第14份中央一号文件发布。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与探索,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迎来新的历史阶段,在朝向更高台阶迈进之际,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政策防护网适时兜住了“三农”底线,让农民兄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改革之春的“农情”温度。正所谓没有粮食安全,就没有社会稳健,衡量粮食安全的基准线,就是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水平线,关于这一点,来看看中央一号的风向标划了哪些重点。
《意见》在要求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内容体系中,将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提到了首要位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的工作指导方向。“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示该产品的来源地,其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如“涪陵榨菜”、“库尔勒香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保护。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对优质、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同时,《农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产品为避免被山寨、遇“李鬼”,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保护。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是品牌化管理战略的一部分,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有了商标,不仅意味着将专属“身份证”贴在了产品身上,而且在进入市场、打开局面的环节中如同走上了“快捷通道”,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近年来,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市场发展皆驶入了“快车道”,竞争日益激烈,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农产品供应商为卖上好价钱打起了“傍名牌”的主意,品牌造假成为困扰我国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痛点。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赣南脐橙、西湖龙井、阿克苏冰糖心苹果……这些知名农产品时常被“李鬼”冒名顶替。
自有品牌商标一旦被违法侵权该怎么办?
2007年,大学毕业后的郝亚婷创立了“土而奇”禽蛋类品牌,并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了该商标,不想6个月后四川一家大型农产品企业也开始启用“土而奇”品牌。2013年,郝亚婷向四川当地的工商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指出这家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商标。不久,这家四川企业便通过工商部门表达了谈判意愿,称愿意收购郝亚婷手中的商标。经过多轮协商,“土而奇”商标最终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发生侵权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对侵权人处以罚款。权利人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