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于4月28日正式出台。三水区政府为鼓励和扶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立品牌做优做强,重新修订《扶持办法》,在旧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多个扶持项目,还首次设立三水区政府质量奖,扶持金额达100万元。此外,不少单项项目的扶持金额相比过去呈现以“倍”为单位的增幅。
三水区政府质量奖扶持额度比肩省市
《扶持办法》分为实施质量强区扶持内容、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内容两大板块。旧政策的实施质量强区扶持内容仅设置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准化等6个扶持项目,新出台的《扶持办法》设置了质量创新、创建知名品牌、制定技术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等四大类共18个扶持项目,扶持范围更广,扶持力度更大。
值得关注的是,三水对质量创新的重视程度尤为突出,首次设立了三水区政府质量奖。《扶持办法》提出,对新获得中国(含获得提名奖)、广东省、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三水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100万元;对新获得三水区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10万元。据了解,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扶持金额各为100万元,三水区政府质量奖扶持额度赶上了省市水平。
获驰名商标认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扶持办法》在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内容中,通过大幅度提高扶持金额,加大力度鼓励企业进行商标认定。新的《扶持办法》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注册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是旧政策扶持额度的2倍;对成功注册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是旧政策扶持额度的10倍;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商品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是旧政策扶持额度的10倍。
新政策不仅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积极注册商标,还注重鼓励商标注册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商标管理。《扶持办法》提出,对成功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每延续一次给予补助3万元。新政策的商标战略扶持对象适用于住所(住址)位于本区的商标注册人,自然人需同时在本区从事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