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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信食品被判侵犯腾讯微信商标赔偿1000万

发布时间:2018/12/20 17:25:38 来源:搜狐科技 浏览次数:316

据新京报消息,深圳微信食品公司被判侵犯“微信”商标权利,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 2015 年 4 月在深圳注册成立,并于 2016 年 8 月从案外人处转让获得一枚注册在 “第 29 类:肉干、食用油等” 商品上的 “微信” 商标。此后,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树公司、微信食品公司合作商中绿农公司联合在相关网站公开宣传和推广 “微信食品”。

腾讯科技认为,微信食品公司将 “微信” 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攀附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腾讯科技与腾讯北京公司将上述 3 家公司诉讼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定,被告深圳微信食品公司及其合作公司小小树公司立即停止侵犯 “微信及图” 驰名商标及 “Wechat” 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微信食品公司赔偿腾讯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000 余万元,小小树公司赔偿腾讯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15 万余元。同时,微信食品公司需进行更名,且名称中不得含有 “微信”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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