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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大众”商标非法生产销售汽车大灯,丹阳检方向丹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2019/3/7 9:40:31 来源:新浪新闻 浏览次数:453
原标题:假冒“大众”商标非法生产销售汽车大灯,丹阳检方向丹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检察建议”

 

 
 
扬子晚报网3月6日讯(通讯员 单健 记者 万凌云)“3.15”在即。近日,丹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假冒“大众”等知名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6日,记者从检方获悉,现已初步查明,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未经“大众”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上述注册商标标识,并生产、销售标有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汽车大灯,非法经营数额达300余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要求其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司法执法联动机制以及商标知识产权宣传等措施,切实增强市场监管。
 
检方告诉记者,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就检察建议内容进行研究讨论,认真制定了五项措施,并于近日回函检察院。
 
据悉,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区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重点产品的检验监督、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广泛开展商标知识产权宣传等五个方面进行落实,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市场监管。
 
检方表示,下一步,丹阳检察院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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