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米家商标竟然不是小米的? 小米涉及侵权十款商品被判赔千万 来源:每日商报
商报讯(见习记者叶咪)最近,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安公司)因“米家”商标侵权一纸诉状将小米告上了法庭,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小米官方最新回应称“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并将提起上诉。杭州联安公司则表示此前就有人申请该商标撤三(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对小米将再次提起上诉并不意外。
十款商品涉嫌侵权
法院判决小米赔偿1200万
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拥有“米家”注册商标的联安公司,起诉指控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计算到2017年12月4日)。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小米通讯公司的大规模使用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确定小米通讯公司应承担1200万元的赔偿金额。
记者打通了联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电话,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在2012年就已经注册“米家”商标,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是在2016年,所以不存在恶意抢注行为,针对目前网上部分网友所说的公司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公司考虑会在下一步庭审过程中公布部分事实和证据。而记者通过杭州中院发布的官方消息也证实了该负责人的这一说法,杭州中院通过特别梳理时间关系,因为联安公司注册涉案商标的时间和小米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相隔3年,所以认为本案并不是抢注他人商标再提起诉讼的情形,联安公司注册本案商标并无恶意。
小米:不影响使用,将提起上诉
杭州联安:此前就有人申请该商标撤三
而小米在最新回应中表示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而小米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而且杭州联安的商品品类仅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因此和米家绝大多数产品无关。而且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联安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小米回应的将提出上诉,并不意外。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此前,公司发现有人在申请“MIKA米家”商标撤三,但公司一直有在使用该商标,而且商标局已于2016年10月18日作出决定认为,联安安防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诉讼人所提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据此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此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联安安防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诉争商标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17日期间(下称指定期间)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据此驳回了上诉,诉争商标的注册最终得以维持。
其实,这并不是小米首次因商标问题产生法律诉讼,此前,小米为了争夺商标甚至起诉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而且成功胜诉。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上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检索发现,该公司目前已经申请注册6271件商标,因为商标问题,小米曾起诉过淮安、南京、宜昌等地多个公司。而雷军在演讲中也曾提及创业者商品命名及有关维护的三个规范,其中一个规范为注册维护商标。可见小米对商标的重视,这次小米被起诉商标侵权,被判定索赔1200万,不少网友表示,小米在重视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其他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