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假冒注册商标,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8/2 17:55:06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523

今年上半年,宁波余姚法院中意宁波生态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附带民事案。该案中的被告人因未经商标权人授权许可,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不仅要承担巨额赔偿金,还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冒商品。你脚上穿的名牌鞋就有可能出自一家小作坊,再通过一些专门售假的微商出售到你手中。

那么,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会有怎么样的后果呢?侵害他人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侵权情节严重的,商标权人更是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即以前只能损一赔一,但有了民法典之后,侵权的赔偿额可能达到实际损害数额的三倍。不仅如此,如果生产销售数额较大的,将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有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和罚金,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尊重市场、尊重知识产权,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