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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四大条件才能用牛肉面商标

发布时间:2010/7/2 9:58:54 来源:网易 浏览次数:166
《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商报讯近日,兰州市政府对发展牛肉面产业打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日前正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申报“中国牛肉拉面之乡”6月30日顺利通过中国烹饪协会专家组的考评。昨日,兰州市又正式出台《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兰州牛肉拉面市场开始正式进入重新“洗牌”时期。

注册

兰州商业联合会是商标所有人

据悉,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由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兰州商业联合会是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所有人,对该商标享有专有权。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由兰州商业联合会具体负责实施。

凡申请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经兰州商业联合会审核批准,并与之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申请

兰州以外采用独占或招标方式


《办法》规定,凡在兰州行政区划外,已经营或拟经营兰州牛肉拉面的餐饮企业和个人以及生产经营与兰州牛肉拉面相关、相配套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采用独占或招标方式。凡在兰州行政区划内,已经营或拟经营兰州牛肉拉面的餐饮企业或个人以及生产经营与兰州牛肉拉面相关、相配套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采用普通许可方式,对连锁经营企业,由总店或公司统一申报,一店一证。

而且,申请人必须符合四大条件:一是具有依法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二是营业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或生产加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符合《兰州牛肉拉面馆(店)分等定级》三级标准以上;三是申请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前三年期间,无被有关执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四是按照《兰州牛肉拉面标准》规范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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