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经侦支队公布一起最近破获的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两名制假者在警方捣毁制假窝点时潜逃,警方将他们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两名“逃犯”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投案自首。
2010年12月9日,巢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一个信息,地处巢湖半汤的一家印刷厂涉嫌非法印刷注册商标。经过前期调查,确认此家印刷厂确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嫌疑。12月12日,专案民警开始对该印刷厂进行深入检查,当场查获非法制造的“老干妈”辣椒酱注册商标标识20000多份。经查,自2009年初以来,该厂女负责人凌某和王某在没有厂家授权委托及合同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私自为他人印刷“老干妈”辣椒酱的注册商标标识,非法经营额达8万余元。公安部门当场一举将该窝点捣毁。但在“捣毁”过程中,凌某和王某闻风而逃。巢湖经侦支队在多次抓捕未果的情况下,开始在网上追逃。
此后,办案民警一边对其严密布控,同时上门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2011年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凌某和王某迫于强大的心理压力,终于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经侦支队投案自首。归案后,凌某与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部分赃款3万元。犯罪嫌疑人凌某和王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2009年初,含山县施某通过介绍找到巢湖半汤的一家印刷厂,要求做印有中国名牌贵阳南明“老干妈”辣酱注册商标标识的纸箱。该印刷厂责任人凌某和王某在施某没有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累计制造标有中国名牌贵阳南明“老干妈”辣酱商标标识的纸箱22148个,累计非法经营数额86078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