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丹)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完善政策导向,健全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20-100万元和5-20万元。
据介绍,我市除对获驰、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还有其他激励机制,如对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获准的,其费用政府补贴一半;对申请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并获准的,其费用政府补贴一半;对每件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以奖代补5万元,对经核准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给予奖励5万元。
我市还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品牌产品的创牌和营销,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的自主品牌产品,列入政府的采购目录,享受政府采购加分等优惠政策,并通过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集团和市民购买本地的品牌产品;对持有驰、著名商标证书的企业,在电力、用水以及安排展位等资源要素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预算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在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给予重点服务支持;主动帮助有条件的商标品牌企业申请各类政策性资金补助;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品牌经营,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各种途径实现品牌经营规模的扩展,努力培育一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品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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