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粤港两地一直在争夺老字号“荣华月饼”的注册商标。
荣华月饼是粤港澳地区老字号,最初由香港元朗荣华酒楼于上世纪50年代生产,但由于经济环境和特殊时期的影响,一直未能销往内地,也并未在内地注册商标。佛山荣华则是1983年在国内设立的企业,1997年从山东沂水一企业手中受让得到“荣华”注册商标用于月饼等商品。
香港荣华从1991年开始,连续六次注册荣华商标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2009年5月,广东省高院做出二审裁定,认为佛山荣华对香港荣华月饼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侵权行为。董宜东表示:“判决之后,香港方面向佛山荣华的经销商广发律师函,要求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佛山顺德市苏氏荣华食品厂代理律师董宜东表示:“2009年广东省高院判决我们侵权后,我们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的申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春田认为:“既然佛山荣华在国内注册了商标,且在国内首先使用这一字号,应首先依据商标法来判定,而不是知识产权法中的特有名称这一概念。”事实上,除了佛山荣华之外,粤港澳地区还有澳门荣华、中山荣华、东莞荣华等多家企业使用荣华字号。多位法律专家认为,即便最高院再审,也会倾向于双方调解。且因历史原因,涉案双方均谈不上存在恶意,但注册商标的严肃性理应受到保护。
2004年以来,污染问题一直伴随着哈药总厂。2004年和2007年,哈药总厂曾两度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但2009年和2011年5月,哈药总厂的污染问题却再度出现。
此次,黑龙江省和哈市环保局分别依据《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哈药做出了处罚。记者查询发现,其中规定的单项最高处罚额仅为50万。而2010年哈药集团收入超过125亿,此次罚款额不到其年收入的万分之一。但是,哈药总厂环境保护部部长韩洪彬称:“环保部门不会一罚了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部分产品停产,是哈药总厂需要承担的“更大代价”之一。韩洪彬透露:“哈药总厂目前有两个品种已经停产,今年能否复产还很难说。”
今年5月,哈药总厂污染问题再度曝光后,哈药方面曾表示,其TDA和几个头孢产品停产,其他抗生素品种减产,以达到环保要求。韩洪彬并未透露此次停产的具体品种,但哈药总厂产品多为原料药,如果停产至今年年底,其将不得不面临外购原料的窘境。而这或许将是哈药的最大损失。
由于哈药总厂老厂区靠近市中心,因此环保改造的成本十分巨大。此前,环保搬迁,曾被视为彻底解决哈药总厂污染问题的根本办法。对此,韩洪彬表示:“我们正努力控制住老厂区气味的扩散,在新厂址的建设中,从设计阶段开始就将杜绝无组织排放。”
但搬迁计划何时能够实施,依然存在诸多变数。韩洪彬称:“新厂房的选址区域,年初时还是工业区,但这一段时间,当地已逐渐形成了商业、居民区。居民增多使治污压力增大,毕竟,将污染减为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