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月饼”商标争夺战还在打
一说“荣华”,大家都会想到月饼,眼下一场为之展开的商标争夺战在香港、东莞和佛山三地掀起。
在这场争夺战中,顺德苏氏荣华食品厂(下称“顺德荣华”)以合法拥有“荣华”注册商标持有者的身份,多次和香港荣华及其东莞饼厂对簿公堂,顺德荣华申请重审并获得最高院同意,进而反诉索赔9000万元。香港荣华指责此举为漫天要价,称之为“打劫者向受害者索要赔偿”。
1987年,“香港荣华”注册文字和图片商标,但专利代理人审查商标时划去了“荣华月饼”文字。从1991年起,香港荣华连续6次注册荣华文字商标均被驳回,因为山东一家糖果厂已注册“荣华”文字商标。1997年12月28日,顺德荣华总经理苏国荣从山东企业受让“荣华”简体汉字商标。
据苏国荣透露,当年购买价格很便宜,只用了两万元。自此,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两家企业围绕“荣华”掀起了商标争夺战。
2000年,佛山中院认定,香港荣华月饼是知名商品,顺德荣华的月饼包装、装潢构成侵权。2006年,香港荣华及子公司东莞荣华起诉中山某企业和顺德荣华等不正当竞争。东莞中院判决认定,香港荣华月饼是“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保护,顺德荣华不能再使用“荣华”商标。顺德荣华上诉后,广东省高院经审理认为,1987年后香港荣华进入内地,在广州、北京、上海等20余省市进行大量宣传,应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判定顺德荣华和相关经销商等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