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国家工商局:注册商标拟允许电子申请

发布时间:2012/8/30 11:21:06 来源:搜狐 浏览次数:221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已达1054万件,累计注册量已达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609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昨天,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召开的商标法实施30年座谈会上获悉,第三次修订中的商标法拟允许电子申请形式,新增对多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应从重处罚的规定,将被侵权人的民事赔偿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等。

  据了解,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简化和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主要内容包括参考各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简化申请手续,包括允许声音和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采取一标多类申请的受理办法,允许采用电子申请形式等。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修订后的商标法拟规定只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对某件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这一条将有效遏制恶意异议行为。”据了解,现行商标法规定,自初步审定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太公平的问题。目前,一些企业的竞争对手对他人商标注册恶意提出“异议”,导致企业正当的商标注册得到较长时间延缓,丧失不少商业机会。而今后,商标法将明确限定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人的资格,即只有对商标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才可以提出异议。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