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商标法修正草案: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最高罚100万

发布时间:2012/12/24 10:56:15 来源:网易 浏览次数:165

中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4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也可以参照该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草案还规定:“前款所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