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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经营者销售低劣啤酒 冒用商标存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3/8/12 9:55:31 来源:青岛维权新闻 浏览次数:146

炎炎夏日,啤酒销售正值旺季,一些不法经营者在市场上销售低劣、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和B瓶超期的啤酒,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福建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瓶装啤酒时,应注意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按国家规定,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企业标记、生产日期等。“B”标明的是啤酒专用瓶,“B”字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字瓶。“B”瓶的使用期限为两年,超过使用期限的“B”瓶啤酒在运输和保存方面容易引发安全隐患,当碰撞、挤压过大时,甚至会引起爆炸。

  此外,部分消费者反映,因饮用啤酒引起腹泻等不适症状,这可能由啤酒质量不佳所导致。为此,工商部门提示,购买、消费啤酒前,对长期暴露在露天环境下的啤酒要特别留心,应通过观察外包装、察看啤酒的色泽等方式来辨别啤酒的真伪。在开启瓶盖时,不要正对脸部,以免刮伤。(记者 宓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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