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实习生牛牧江曲 许若筠 自9月1日起,如企业想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可不再用向地级市工商局报送申报材料了。近日,广东省商标协会发出《关于申请2013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通知》,申请人可将2013年度著名商标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著名商标受理点:广东省商标协会、深圳商标协会及汕头市商标协会。本次申报活动截止到9月30日。
今年3月27日,广东省工商局官方网站挂出公告,该局已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职能转移给广东省商标协会,转移期限暂定为两年。昨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商标协会获悉,认定职能转移后,原认定程度也将发生调整。省工商局及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负责各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工作,受理和初审两个程序交由广东省商标协会来负责。
如企业不方便到省内3个著名商标受理点报送材料,还可以委托本地区的商标专业协会、本行业的行业协会或商标代理组织,集中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广东省著名商标受理点。
虽然认定职能发生了变化,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还延用2009年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议和认定职能也将保留。但委员会成员有所改变。
据广东省商标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成立的评审委员会,政府部门基本不参与,按照相关规定,“成员不少于25人,不超过31人。”商标协会会长兼任主任,负责和筹备委员会相关工作,其他会员由省级专业协会、省级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会员还分为常务委员会和一般委员。常务委员会由省一级的专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组成,人数控制在12人左右,常务委员任期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