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四川白家粉丝与河南白象集团之间历时6年的“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之争昨天划上句号。从即日起,包括国内版、国外版、清真版、网购版的白家方便粉丝都将同时使用白家陈记商标。
2007年,“白象”推出方便粉丝产品,包装设计与“白家”粉丝极其相似。于是,先是“白家”诉“白象”外观侵权,再是“白象”反诉“白家”商标侵权,双方在成都、郑州、北京等地展开诉讼战,两个品牌之争被称为“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
2010年10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白象”不能在方便粉丝领域使用“白家”或含有“白家”文字的商标;“白家”粉丝自2012年6月10日起停止在方便粉丝上使用横排“白家”商标,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白家陈记”商标,以示区别。同时,“白家”粉丝在方便粉丝领域享有“白家”二字的独享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