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姚明;一边是业界明星、窄幅织带生产商—厦门姚明织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姚明)。两个领域的“明星”,却因为“姚明”这个名字闹出了商标纠纷,而且这一闹,就是9年。
不过,11月19日厦门姚明公司被正式准许注册“姚明”商标,这意味着厦门姚明公司与球星姚明历时9年的商标之争,最终以厦门姚明公司胜出而尘埃落定。
一波三折
9年纠纷终落定
厦门姚明回忆称,2004年当决定用自己的名字注册企业名称时就费了一番周折。由于球星姚明名气大,厦门工商部门不敢轻易核准,最终就报到国家工商总局才批下来。
“2004年8月,国家商标局就受理了我的申请。到2007年才轮到核定我的商标申请,而那时球星姚明已非常出名,且当时也出现了一些与姚明相关的商标纠纷。”厦门姚明说,当时国家商标局就以“姚明是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有很高的知名度,除非由其本人注册,其他人不得注册该商标”为由,驳回了厦门姚明的商标注册申请。
厦门姚明并没有气馁,又向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到了2009年4、5月份,姚明的法律团队就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于2011年5月以“会对球星姚明造成不良影响”裁定其不予核准注册。
厦门姚明不服,再次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直至今年6月28日,国家商评委发出关于“姚明”商标异议复审的裁定书,对姚明织带的“姚明”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最终,在11月19日,厦门姚明收到了来自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姚明”商标注册证。
正当使用商标
企业“逆袭”大明星
采访中,厦门姚明坦言,“我申请注册‘姚明’商标,只是对我本人姓名善意、合理的使用,这也是我公司的名称,其来源是正当的。而且与球星姚明从事的体育事业无关,不会误导公众。”
而作为代理“姚明”商标注册的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邱晖表示,厦门姚明在此次商标纠纷中胜出最大的原因在于,姚明织带一直在规范使用这一商标,使用产生显著性,使这一商标在业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最终,国家商评委认为,目前尚无充分理由可认定被异议商标“姚明”易误导消费者并对篮球明星姚明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事实上,关于名人的商标之争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比如:“乔丹”之争,“林书豪”商标之争等。
在邱晖看来,“从厦门姚明这个案件可以说明,只要企业不是恶意注册,而且长期正当使用、下了大力气维护和发展这个商标品牌,并且有充分的使用理由,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企业还是有机会成功‘逆袭’大明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