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商标发生转让移转新增三种处理方式

发布时间:2014/2/17 14:25:25 来源:新浪 浏览次数:438

针对实践中当事人商标发生转让、移转,受让人或者承继人不及时声明承受相关主体地位的,《商标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按照是否影响案件审理,规定了径行转换当事人、驳回评审申请、结案等处理方式。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商标评审程序中,当事人的商标发生转让、移转的,受让人或者承继人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声明承受相关主体地位,参加后续评审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评审后果。未书面声明且不影响评审案件审理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将受让人或者承继人列为当事人作出决定或裁定;未书面声明导致申请人丧失评审主体资格的,商评委应当驳回申请或者依据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结案。

  (原标题:商标发生转让移转新增三种处理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