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提交 新商标法增加规定 声音可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4/5/15 16:34:34 来源:新浪 浏览次数:488

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日前,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代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成功提交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始曲”的声音商标申请。据悉,这是新商标法实施后,国家工商总局接到的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

  据大器所刘玥主任介绍,传统意义上,声音不作为注册商标的来源,主要是认为声音不具备可视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WTO的《TRIPs协定》规定“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区分一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就可构成一个商标”,并将此作为对于缔约国的基本要求,这为声音注册成为商标打开了大门。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新商标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今后,具有显著识别性的软件程序提示音、手机按键声、点击进入网站时播放的提示音乐或电视节目片头、片尾等,无论是音节、旋律都可以被注册成“声音商标”得到法律保护。

  刘玥律师表示,声音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以有效地保护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始曲”一样具有显著识别性的声音,使得经营者通过声音创造用户的品牌体验,用户可以通过声音而非仅仅通过文字或图片来区分商品来源。

  (原标题: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提交 新商标法增加规定 声音可作为商标注册)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