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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树立茶叶品牌应以质取胜

发布时间:2014/10/21 16:42:38 来源:西湖龙井资讯平台 浏览次数:535

西湖龙井资讯平台10月21日讯:目前我国茶叶公共证明商标发展与茶叶行业品牌体系建设,应以企业和消费者为核心。建立商标品牌的战略,政府不能过多干预,政府更主要的是履行打击侵权假冒的职责,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企业要树立商标意识、品牌意识,不能以数量取胜,而应注重质量。

    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简单地说就是土特产。不过不是所有的土特产都是地理标志,所有的地理标志都是土特产。现今中国地理标志共有4500件到5000件,现有注册2500件,其中180多个是茶叶的地理标志。

    我认为,应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因地理标志是区域的财富,是知识产权,我们应该用知识产权的理念和方法运作,目前我国大部分地理标志产权并没有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不应过多干预,但可在产业规划上给予必要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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