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标抢注案件频频发生,究其根本还是经济利益使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这一原则让商标抢注人有了生存空间。
仔细想想,在商标抢注圈中,似乎有一些规律可循。
借名人姓名或姓名谐音抢注商标,曾是一些商标抢注人的偏好
日前,“Angelababy”被抢注成茶叶商标;佛山名人“黄飞鸿”被抢注成“方便面、酱油、咖啡”等食品的商标;歌手腾格尔被他人注册成商标,使用在冰棍、酱油、糕点类等若干商品上。“叶问”被抢注为包括避孕套、奶瓶、按摩用手套、血压计等类别的商标。
而根据公开报道显示,“泻停封”商标(与演员谢霆锋谐音)是一款止泻药,“赵本衫”商标(与演员赵本山谐音)曾被叫价千万,“刘翔”商标已被抢注48次,“ 金喜膳”皮鞋、“流得滑”涂改液、“本拉灯”灯具……五花八门,也赚足了人们的眼球。
历史文化遗迹和风景名胜一度成为商标抢注人抢注目标
如仙女山、缙云山、金刀峡、金佛山、黑山谷等50个自然景区,九成以上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商标,其类别涉及旅游餐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占70%以上,其中外省主体注册的占16%。目前仅“仙女山”就被32家企业和个人在27个类别上注册了49个商标。包括黄山、九寨沟、天山等景点名称也都曾被他人在相关服务或商品上注册成为商标。就连“红军渡”“泸定桥”“大渡河”等一批红色旅游景点商标也屡被抢。跨省,甚至跨国抢注文化风景名胜作为商标的例子也曾是屡屡出现。
与抢注名胜、名人姓名商标类似,抢注商标时傍名牌、抢时髦、抓社会热点等,也都是一些商标抢注人惯用的策略。
面对商标被抢注,企业该如何应对?
在我国,商标注册施行“申请在先”原则。最先注册商标的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跑在抢注者的前面不失为上上之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如果不想注册商标,觉得注册商标并无实际意义,而又不想被别人随意拿来使用,那么就要随时关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公告,实时进行监控。
如果商标已经被抢注成功,可以通过递交相关资料申请撤销商标。
【小标有话说】
众所周知,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对企业来说,商标是企业的灵魂,是市场竞争的根本,对商标的保护就必须引起重视。
现如今,国内企业热衷于商标抢注“打擦边球”,说到底,还是企业品牌创造力偏弱,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企业想要做大做强,还需要不断的自主创新。 |